有限制。1、一般情况下,33天(1)警察决定3天内是否立案。(2)立案后,警察决定在3天内委托检查鉴定。(3)鉴定机构在20天内完成检查鉴定。(4)交通警察在2天内将检查鉴定报告书送达当事人。(5)交通警察在检查鉴定确定之日起5天内通知当事人接受车辆。因此,3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查20天+送达2天+收据5天)。2、如果需要重新检查、鉴定拘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当事人对检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测,也就是上述期限33天,加上委托检测鉴定3天,重新检测鉴定20天,交警将重新检测鉴定报告发给当事人2天,共计58天。3、极其特殊的情况。如果20日未完成车辆检测,最长检测期限为60日。此时,拘留时间为7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查60天+送达2天+收据5天)。需要重新检查(重新检查为20天),拘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的再检查(再检查期限为60天),拘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私家车超载数
新交规小轿车超载处罚情况如下: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根据相关规定,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儿坐一个座位也算是超载驾驶,同样要受到2013小轿车超载处罚扣分。驾驶车辆出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客,一旦超载将按照2013小轿车超载处罚进行扣分,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超员20%以上的扣6分,处20元—200元罚款;超载没有达到20%的扣3分,处20元—200元罚款。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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