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婚姻登记可以在哪些地方办理
婚姻登记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如果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
二、能在异地领结婚证么?
男女不可以在异地领结婚证。法律明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男女双方既可以选择去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选择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地方的民政局不能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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