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之间赡养父母有必要签协议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之间签署的关于赡养老人事宜的协议,只有在满足如下几个必备条件后才能够被认定为具有合法效力:首先,签约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依法得到充分保障;其次,签约时所作出的各项意思表示必需表达得真实、自愿且明确;最后,该合约的实质内容不得违反任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与现行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规范相抵触。
法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应该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第一,实施该行为的主题需要具有承受实体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由,并且是出于自己内心意愿的真挚表达;第三,相关行为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条文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得对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即使子女未能承担起应有的孝顺父母之责,也并不代表他们即刻失去了继承权。
当涉及分配家族财产这样比较关键的事务时,如若子女在此过程中未曾对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心,亦或者未与父母共度美好时光,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在分配完财富之后,面对自己遗产份额相对较少的状况。
经法院判定,假如继承人为有预谋地杀害被继承人,或对被继承人进行遗弃或虐待且情节极端严重者,将被剥夺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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