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车祸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在提前诉讼前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在48小时内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予以保全的,通过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应当立即执行。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在起诉后依职权或者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满足以下要求: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期限有多久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期限和其他诉讼案件一致,即对于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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