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人在工地摔伤后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医疗费,主要是指伤者在医院中接受治疗的费用;康复费,主要是指伤者在康复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交通食宿费,主要指在去统辖区以外的医院进行就诊时的交通费;停工期间的工资费用、康复时所用到的医疗器械费用、护理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用。
工地上工人摔伤如何处理
工地工人受伤的话建筑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的30之内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确认是工伤事故的,受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根据事故给工人造成的后果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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