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进行伤残评定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事情都必须有自己的程序。当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有了明确规定时,交通事故后如何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就不用手忙脚乱。遇有有关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问题时,如果心中有所疑惑或者担心被宰,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相信律师专业的知识以及丰富的经验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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