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划拨房拆迁能赔吗
针对划拨房在拆迁时是否能够得到补偿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拆迁当事人的独特境况以及当时适用的相关法规。
在征地过程中,拆迁补偿乃是对住所或非住所性质房屋价值的客观估值后,对该等房屋实行合法拆除并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依客观土地属性,拆迁补偿可划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别。
拆迁补偿的常见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交换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模式。
若被拆迁人拥有自主选择权,那么便有权视自身实际情况决定适合的补偿方案。
倘若拆迁政策仅允许采用产权替换一种补偿方式,那便意味着不能直接获取金钱补偿,或者说,仅有货币补偿而无住房分配的选择余地。
无论是何种情况,拆迁赔偿金额务必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一经发现拆迁方存在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投诉。
通常而言,拆迁过程中总会提供相应的安置房以及一定额度的现金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父母拆迁房我们又翻盖后拆迁后有我们的份额吗
应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到父母房产拆除的事件中,子女都能够获取相应的补偿分配额度。
事实上,其享有权利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形。
在常态下,子女并无权利从父母的拆迁房中分得一部分的补偿份额。
依据相关法规,我们可知房屋征收拆迁所产生的补偿,主要针对的受益者应该是房屋的实际拥有者,即父母。
子女并没有取得这种权利,即使是父母身故后,子女也只有在符合法定继承条件时,才具有该项权益。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继承权是不可剥夺的。
同样地,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亦可依法进行继承。
拆迁补根据领土性质进行划分,包括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补偿两类。
至于赔偿的具体标准,则需要依据当前的中国法律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厘定。
例如,城市中由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拆迁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以及相关地区的房屋市场价值来计算具体的补偿金额。
而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拆迁所产生的费用,其主要依据还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等因素,共同推算出最终的拆迁补偿总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n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n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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