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新生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的健康方面的损害,比如一些残疾伤亡等情况,那么需要向受害人赔偿各种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等等很多种,其中在交通法规中有很明确的规定,有详细的参照表格,在这里就不一一说明。对于造成死亡残疾等情况还有更为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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