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在一年劳动合同有效期内递交辞职申请
能在一年劳动合同有效期内递交辞职申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驳回辞职申请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天递交即可;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1.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
3.两者的效力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
三、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有什么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6.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7.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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