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非关键因素的合同有效性
时间:2023-07-14 02:30:11 4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两种笔迹填写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没有争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的真实性。如果一方持有的合同写条款,另一方持有的合同没有相应条款的,法院认定该条款不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终止的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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