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亦是法定允许房产产权转让的一种途径。常见的赠与是父母长辈将房产赠与子女后辈,相对于与他人进行房产交易,房产赠与可以节省不少税费。子女接受父母长辈的房产赠与,一般需要交如下税费: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当然,实际需交纳的税费,还要看当地房产相关政策具体是如何实施和结算。
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
房产赠与后,但是并没有发生权利转换之时,是可以收回的
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房产还存在,虽赠予了儿子,但是户主没有变更
那是可以收回的
但是赠与后,一旦发生权利转换后,那就是不可撤销的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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