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委托关系:
(一)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协议的;
(二)律师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停止执业处罚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三)当发现有本规范第五十条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的;
(四)受委托律师因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履行委托协议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五)继续履行委托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规范的。
委托律师的问题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必须委托律师进行代理,但笔者建议,患方在与医疗机构协商、参与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或仲裁时,仍应委托律师代理,参与整个维权过程,这样能有效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案件不但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医学问题,不具备医学知识的律师只能从法律层面对医疗机构的过错进行分析和辩论,这往往不能抓住重点,不能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行全面的分析。如果所委托的律师有医学知识,特别是做过临床医生的律师,他们能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结合法律知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医疗制度和疾病诊疗规范,对医疗机构的整个诊疗过错是否违反诊疗常规、医疗程序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诊疗行为的过错所在,从而影响鉴定人、法官和仲裁员的判断,做出对患方有利的鉴定结论、判决和裁决。
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包括稳定情绪、避免医闹、证据固定以及选择最佳途径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等。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私下协商、调解以及诉讼。我们知道,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进行相关维权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如果注意处理技巧,选择最佳方式,仍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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