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市局
肇嘉浜路301号4楼
64220000-5446
浦东分局
杨高中路2900号
68542900-101
黄浦分局
河南南路800号
63782207
卢湾分局
桃源路88号
63841813
徐汇分局
茶陵路76号
64043717
长宁分局
定西路1289号
62401456
静安分局
胶州路58号5楼
62536485
普陀分局
北石路579号
52564588-5312
闸北分局
洛川中路880号
36031880、36031881
虹口分局
大连西路296号
55895588—2013、2014
杨浦分局
双阳路297号
65198022
宝山分局
淞滨路28号
56847539
闵行分局
沪闵路6388号
64122075
嘉定分局
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59999018、020
金山分局
石化街道卫零路485号
67242590
松江分局
通乐路(秋菊路)69号
67735888
青浦分局
青浦镇青松路175号
59725800-1302
南汇分局
惠南镇南门大街41号9号楼
68001744
奉贤分局
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
67100458
崇明分局
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59623213
机场分局
浦东启航路888号7楼
68841468
登记期限
分局受理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市局受理的,当场决定。
登记条件
(1)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资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②内资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③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2)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变更)
1、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程序:
审查→受理→决定
登记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号令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0号令发布)
注意;关于设立分公司是否要进行名称预核?如果是内资企业需要预核,而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不需要进行名称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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