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说明: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登记程序
受理——核准——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三、登记承诺时限:申请受理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窗口联系电话:0551—63537635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事大厅
市工商局网址: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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