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康复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应由工伤康复机构对前次康复效果及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康复计划书,在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后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期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且延长后总的时间不得超过最长的停工留薪期。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最长时间为24个月。
对于工伤职业康复,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后,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具有职业康复需求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意见,1至4级工伤人员不超过9个月的康复期,5至6级工伤人员不超过6个月的康复期,7至10级工伤人员不超过3个月的康复期。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工伤康复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2、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3、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4、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5、未实行工伤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统筹后参加工伤保险且尚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也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6、对事业单位、法院、其他机关委托参照工伤保险有关标准对受伤人员是否具有康复价值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康复期代表丰当事人还没有正式的上班,对于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上班的,对于劳动者是可以拒绝,同时在康复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工伤康复治疗费
工伤保险包括工伤赔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等内容。工伤康复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安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基金支付的费用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工伤基金予以报销,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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