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南通市区职工2008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
时间:2023-07-02 19:42:14 3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劳社工〔2008〕7号关于调整市区2008年度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精神,现就调整南通市区2008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2008年6月3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劳社工〔2008〕7号关于调整市区2008年度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精神,现就调整南通市区2008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2008年6月30日前南通市已纳入工伤保险管理,享受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人员和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幅度为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70%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的30%之和。我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13元,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6.1%,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5.1%,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

三、调整时间:上述调整对象从2008年7月1日起享受新待遇,所需经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

相关文章

山东省2009年最新工伤保险调整标准

无锡市:2009年工伤保险待遇上调

云南省:2007年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特别推荐

武威市: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元、165元、158元、150元、143元、128元。此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仍未达到810元的调整到810元;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程度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4元、58元、4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2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全文9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伤保险待遇 最新知识
针对告知南通市区职工2008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告知南通市区职工2008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