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各类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1,申请发明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摘要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其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办理程序: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依照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
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书进行审批,确定准予减缓的标准,发出通知书。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没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费用缴纳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的专利申请并且符合费减规定的,向申请人作出费减审批,确定准予减缓的标准,并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4,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不符合费减规定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不能费减的原因和应缴费的期限和数额。
一、如何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
(一)申请前查询
专利申请前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专利查询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也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
(二)申请文件准备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三)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专利管理机构的受理窗口,也可以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管理机构代办处的受理窗口。
(四)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管理机构受理处或各专利管理机构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管理机构受理处或各专利管理机构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五)申请费的缴纳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也可以通过邮局、银行汇付。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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