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遇到拆迁时,能否像商品房拆迁一样获得补偿
答案是肯定的,公租房的承租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倘若当事人在房屋里面居住了多年,是公租房的实际使用人,是有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享受拆迁补偿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删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承租人补偿问题的相关规定,目前也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来填补这一空白。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对承租人的补偿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性质的差别,通常可以将承租人分为公房承租人和私房承租人。
(1)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问题,征收已购公房的(承租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成为被征收人),征收人应当按照被征收公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估价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征收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能视为被征收人,不能享有被征收人的地位,但是可以获得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具体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2)而私房承租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在国家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下,对承租人如何补偿的相关问题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并依据《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解决。
3、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被征收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出租人让渡给承租人。
(2)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公房被拆迁人要保存哪些证据
建议保存好公租房分配时所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凭证,以确保承租人身份无争议,进而顺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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