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3份
申请人提供,或网上下载。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2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份
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颁发。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法人证明材料。
3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3份
申请人提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份
申请人提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5
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3份
申请人提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6
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3份
申请人提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7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3份
申请人提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审查
4
审查
5
公示
-->公示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川霞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公示)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川霞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3个工作日
批准领导、工作人员等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批准后,在黔南州城乡规划局网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川霞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5个工作日
审查项目资料,并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同意,不同意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袁永记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2个工作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同意,不同意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林华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2个工作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批准,不予批准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川霞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8232392-->
-->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作出许可决定,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不予作出许可决定。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xx窗口,市内可乘坐12路、16路、27路、30路等公交车经停,可在小十字、州医院等公交车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城乡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十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一)有法人资格;(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2
法定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3
法定依据
《黔建法发[2013]340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二、工作任务(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企业资质审批权2、下放企业资质审批权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权等下放给市(州)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3.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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