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森林资源情况和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等,确定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组织调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对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力州级以及州直单位森林火灾隐患及森林防火重点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黔南州森林防火中心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森林防火中心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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