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户口迁回娘家应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准备好后,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Q4&
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如下:
1、本人满足娘家本地辖区迁移户籍的法定要求;
2、能提供迁移必备的材料,且材料齐全、合法、真实;
3、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其他法定条件。
4、申请人应带上身份证原件;
5、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
6、其他情形,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7、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8、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9、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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