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包括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包括:
(1)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2)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邮编:
100703、网址:www.ncac.gov.cn。
(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音乐著作权协会等社会服务和协会组织。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版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版权代理;(2)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涉外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合同登记,音像制品权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登记等。
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5层;邮政编码:
100044、电话:010-6800388768003889;网址:www.ccopyright.com。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主要职责包括:(1)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档案管理;(2)依法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者交纳的作品使用许可费,并发放使用许可证等。
地址:北京东单三条33号京纺大厦五层;邮编:
100005、电话:010-65232656;传真:010-65232657;网址:www.mc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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