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不能隐瞒的病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什么是婚前隐瞒病情
婚前隐瞒病情一般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履行婚前告知义务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效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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