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租赁合同】委托租赁模式,委托租赁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委托租赁中,民事法律关系有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和委托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构成委托民事法律关系和委托合同;>,租赁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位置;
指定承租人;
租金限额、保险费待遇、租金收付;
租赁物的交接、安装、调试、验收;
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租赁物的保险要求和残值处理;
服务费的收付,广告费的承担;
委托人保留的权利,受托人的免责条款,风险责任的承担;
不可抗力的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的效力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C、委托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委托租赁的物项应明确,包括租赁物所附的设备、备件等,合同中应明确是否共同委托租赁。
指定承租人应明确,承租人不能按要求租赁时,应约定处理办法;
明确租金价格限制,防止租金模糊性被委托人认可。
委托人保留的权利和受托人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确,防止不当承担风险;
手续费和广告费的支付和承诺是受托人的主要权利。规定应当明确、详细,包括支付的金额、方式和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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