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时间:2023-04-12 19:30:43 2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不存在。应该说土地抵押的效力自始都是不存在的。土地本身不是我国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就土地而言,其可以抵押的一般是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优先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抵押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抵押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

其次根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一般抵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抵押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抵押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全文8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