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从事劳务派遣需要资质。
鉴定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劳务派遣机构的报告;
2。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租赁、租赁协议、产权证);
5。法定代表人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履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地点;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等事项。除上述事项外,还应明确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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