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流程:纠纷双方首先应进行深入的沟通,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这种解决途径通常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圆满解决争端。
2.调解方法: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引导双方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互相理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使得购房纠纷得以迅速化解。
3.仲裁机制: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干预: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在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情况下,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司法程序: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由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手段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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