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民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评估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将相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镇危房改造办公室组织人员上门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4、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根据危房情况和改造方式核定补贴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有哪些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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