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房产证的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家人办理房产证要公证吗
委托家人办理房产证要公证。
委托家人办理房产证的公证流程,具体如下:
1、到公证处公证委托他人办房产证需要本人身份证、原复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复件、拟购房屋的相关信息的文件,户口本;
2、本人身份证以及原复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原复件。载有关于拟购房屋的相关信息的文件;
3、如果户口不在所居住城市,那么需要证明本人与该公证处所在行政辖区的关系的文件一份;
4、办房产证要双方的买卖合同、房主的房产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其次不在家的房主的委托书,一起到当地的房产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委托书要到公证处由公证处写的。
委托书公证一般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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