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问题: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能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2、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
3、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一、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可以退房吗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购房合同后,是不可以退房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如实履行合同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况是可以退房的。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主要是说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有:
1、延迟交房。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对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当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退房。
二、买卖房屋是否必须90天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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