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愿辞职是否有任何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薪补偿与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无关。无论工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您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员工自愿辞职,如果单位因员工不上班而以旷工的名义终止劳动关系,员工将不会获得任何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该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以及旷工的事实。如果单位因上述原因终止劳动关系,通常会面临因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而支付双倍赔偿的风险。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关系终止期限的,在此期间双薪中标率达到90%以上。
用人单位自愿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予经济补偿,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对情况作出反应。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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