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前是不是能加女方名字
男方婚前买房婚前能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女方的名字后该房产就转化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未结婚,则也属于双方共有房产。
但需要注意如果男方是贷款买房,且贷款未还清的,则房产证不能加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是不是能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是不是能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形除外:
1、夫妻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虽为一方名下,但属于双方共同出资的,则在共同出资的范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是不是能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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