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在案件已经正式移送至法院进行审理之后,法官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决。
若证实被告的确采用暴力手段或其他公开形式对他人予以侮辱、或是无端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诽谤,且其程度已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对“情节严重”的定义,则被告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刑罚。
在此值得强调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除非该行为严重威胁到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利益,否则通常不会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另外,若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且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但因客观原因导致举证困难时,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协助。
因此,诽谤案当事人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以及该行为是否满足“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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