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意思是:抵押权人约定了流押条款,抵押合同不一定无效,且抵押权依旧享有优先受偿还的权利。如果说不用经过拍卖变卖的正常程序,直接归属债权人,那么就不单单只是肯定依法优先受偿了,而是完全肯定流押条款了。承认了其中抵押权效力,抵押权的实现和没有约定流押条款的抵押合同,确定的抵押权,享有同等效力。
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一)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二)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三)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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