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有五险一金。
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待遇规定
(一)试用期工资
机关新参加(录用)工作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按附表一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附表一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履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义务,享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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