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申请如何进行审理流程
行政复议申请按以下流程审理:
1.申请人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决定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供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举行听证会等程序以查明事实。
5.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结束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理流程需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理流程注意事项
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理流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申请;
3.确认自己具备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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