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照孩子劳动收入有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付抚养费。但是任何期限都是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有抚养义务,比如对没有独立能力生存的子女。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高中或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要继续付抚养费给他们。
已满18岁的成年人父母是否有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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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10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6—18周岁但能以自己的劳动为生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俗称神经病、傻子)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任何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指定顺序如下:
1.未成年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友——》父母生前单位或社区组织
2.精神病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有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友——》社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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