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一、占有改定不能善意取得发生什么样的后果
占有改定是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只有发生无权处分时,才有出现善意取得的可能。
二、无权占有和无权处分的区别
无权处分是有权占有,只是没有处分权,可以善意取得原始物权。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前提是没有占有权,不能善意取得原始物权。无权处分是基于占有人处分占有物而产生的,占有包括善意占有和非法占有,二者都可以形成无权处分。但是二者产生的法律效力却不相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三、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而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此他仍有损失时,再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
对于一般的无权处分合同,需要权利人同意才能生效。如果权利人不同意的,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无权处分人需要赔偿善意第三人的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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