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内容
东莞市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制情况认定。
二、分值认定标准
近5年内,申请人参加本市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所需材料
(一)《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审核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dgmzj.gov.cn)下载《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亦可直接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或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领取。
2.申请人如实填写《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3.申请人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交如下资料:
①《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五、所需表格
《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六、咨询电话
镇区
电话
镇区
电话
莞城区
寮步镇
石龙镇
大岭山镇
虎门镇
大朗镇
中堂镇
黄江镇
望牛墩镇
樟木头镇
万江区
清溪镇
石碣镇
塘厦镇
高埗镇
凤岗镇
麻涌镇
谢岗镇
长安镇
常平镇
沙田镇
桥头镇
道滘镇
横沥镇
洪梅镇
东坑镇
厚街镇
企石镇
南城区
石排镇
东城区
茶山镇
市局业务科室电话
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个人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专业特长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社
区
志
愿
服
务
总
结
所在社区(村)
合计服务时间(小时)
服务基本情况
申请人签名:
日期:
社
区
(村)
意
见
盖章
日期:
镇街审核评分
盖章
日期:
(注: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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