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起诉分手后对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起诉分手后对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方式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履行。判决后,仍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取提取、冻结财产等措施支付抚养费或者以财物相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抚养费给到多少岁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有限制
抚养费诉讼不存在时效问题。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n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n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n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n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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