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会通知。
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如果通知了犯罪嫌疑人,就会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潜逃等情形,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会进行以下的程序:
1、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就会控制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能通缉当事人。
2、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无论是有罪、无罪的证据都需要收集。
3、如果案件涉及到赃款、赃物的,要对所有的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需要冻结财物的,会通知有关部门冻结财产。
通过以上的分析,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如果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就会控制犯罪嫌疑人,以便侦查机关收集犯罪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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