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退休参保人员确定将长期(三年以上)在异地生活,可到呼和浩特市医疗资金管理中心账户管理科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审批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
1、到呼和浩特市医疗资金管理中心账户管理科(二楼大厅医疗账户科32-34窗口)申领并填写《参保人员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审批表(一式两份)和《退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审批(体检表)一份;
2、退休参保人员在异地选择两所等级不同的县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由医院填写《参保人员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审批表有关项目,同时加盖医院医保部门公章;
3、提供选定的定点医院出具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院等级证明;
4、按体检表检查项目可选择市内或异地的定点医院做一次近期检查,把检查结果做详细记录,特别将既往病史认真记录,并由医院加盖医院门诊诊断章或体检专用章;
5、提供异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居住证明、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
6、有单位的退休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属实证明,并收回医疗保险证历;
7、投靠子女的,提供子女单位证明;
8、将以上表格及证历和证明材料交呼市医保中心账户科审批备案,符合条件的市医保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作为退休参保人员就医报销凭证。
办理部门:
呼和浩特市医疗资金管理中心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奈伦国际B座二楼大厅医疗账户科32-34窗口
办理电话:
注:此办理流程无需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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