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生效一般为成立的时候。但是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如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1.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2.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3.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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