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如下:
1、遗赠的受让人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必须是自然人;
2、两者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只包括财产权,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但遗嘱的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3、权利的接受和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只有在继承前才能表达接受的意思,遗嘱继承人不需要表达继承的意思;
4、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不能在遗赠中指定候补继承人。
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遗赠与遗嘱继承均为公民用遗嘱处分其遗产的方式,二者的区别是:
(1)主体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人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
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而且应承担遗产义务;而受遗赠人是在遗产债务清偿后取得遗产,因此不承担遗产义务。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继承而取得遗产,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代理人那里取得遗产。
(4)做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
遗嘱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2个月内未做出接受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全文7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