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一、什么才是合法收养?
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是合法收养。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事实收养的被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及要求
事实收养的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三、收养子女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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