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获悉多起利用复制的假银行票据(即克隆票)实施诈骗犯罪案件,且克隆的银行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能正常通过票据鉴别系统和查询系统的检验,隐蔽性很强,很难通过常规审查发现假票据。媒体通过对克隆票据的一些分析,发现克隆票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被克隆的票据往往金额较大,一般都在100万元以上。如2007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克隆票据金额500万元;2007年12月浙江省温州市发现的克隆票据金额600余万元等。
二、克隆票据复制过程一般是先通过取得真的票据,再在假的空白票据中加入与真的票据相同的金额、出票人、票号等相关规定的要素,使经办人员真假难辩。如2008年2月,青海省西宁市发现的克隆票据,是经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票据鉴别系统对假票据各要素的审核,同时也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付款行查询,均未发现异常,直到解付时才由付款行认定上述汇票系克隆票据。
三、被克隆票据往往同一票号被克隆多张,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或质押。如2007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克隆票据,在2007年7月2日至7月24日的20多天内,向出票行进行查询的银行达24家,涉及19个省市,查询次数达28次;2008年2月安徽省宿州市发现的克隆票据,在全国发现20张与该票票号、出票人相同克隆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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