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此时购房行为属于一方以个人身份和个人财产购买,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婚的,该房产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独自所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民法上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因继承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