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要求偿还欠款,可以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递交明确的诉讼请求给法院;
其次,经法院审核后确认立案,法院会将起诉状的副本分发给被告;
然后,被告有十五天时间提交书面的答辩状,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的副本发还给原告;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接下来,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发布公告;在法庭调查阶段,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环节;而在法庭辩论阶段,则包括了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或答辩以及各方之间的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逐一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最后,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之前,如能达成调解协议,仍可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应立即做出判决。判决宣布后,即为整个诉讼过程的完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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