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一般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洗钱数额特大、频繁进行洗钱活动、洗钱行为导致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以及为重大刑事案件的涉案资金提供洗白服务等等。
依照通常情况来看,当洗钱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时,甚至是洗钱活动直接导致上游犯罪无法得到有效查处,且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超过百万元人民币时,这些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洗钱罪中的“重大”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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