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程序为公司登记程序包括两个具体程序:一是公司申请登记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设立公司的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公司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办理依法批准。因此公司的登记过程有时包括第三个程序,即设立核准程序或核准程序。
公司成立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5、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7、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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